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的發(fā)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文化娛樂生活需求的增長,各地陸續(xù)興建了不少劇場,這對我國的戲劇發(fā)展和舞臺藝術的提高產生了積極的推動作用。然而由于歷史和客觀的原因,人們對建設劇場的要求和認識不一樣,加上制度不健全,目前還沒有制定出一套完整的劇場基建程序,已經公布的《劇場建筑設計規(guī)范》(以下簡稱《規(guī)范》)也不能很好地貫徹執(zhí)行,因而許多新建的劇場普遍存在一些缺點和弊病。如臺口的尺寸與舞臺的尺寸不成比例,舞臺上的演出設備不能合理布置,觀眾廳偏坐太多,出現嚴重視穿現象;觀眾廳坐席升起不合理,遮擋嚴重,尤其是樓座地面升起不夠,觀眾身體必須向前傾才能看到演員;觀眾廳室內不按聲學設計裝修,大大降低了音質效果;臺口周圍的裝修材料選用不當,破壞了觀眾的視覺感;面光橋射光口的角度不對,揚聲器的位置不合適,通往面光橋、耳光室、音橋、臺倉的工作道不順暢等。
造成上述通病的原因是劇場的基建程序不對,建設前沒有進行科學的論證和必要的咨詢,也沒有在建筑設計前進行必要的工藝設計。目前我國還沒有正規(guī)的劇場建設咨詢機構,假冒行家太多。出資建劇場的業(yè)主都不是使用單位,提不出合理的使用要求,往往從投資上、外觀上、規(guī)模上互相攀比,比豪華、比氣派、貪大求洋,盲目要求建筑和設備都要達到國際水平、國內一流,把劇場按形象工程建成當地標志性建筑,惟獨對劇場的使用功能提不出具體意見。而且設計人員又沒有時間深入實際,不了解舞臺的演出流程和使用需要,因而建成的劇場既不好看又不好用。
柵頂是舞臺上部不可缺少的重要設施之一,是舞臺上部懸吊設備安裝、調試、維修的工作層面,因此柵頂設計的水平直接影響劇場的使用功能。面積同樣大小的舞臺,柵頂設計得好,就能多安吊桿,設計得不好就要少裝吊桿。當然柵頂設計的好壞與舞臺上部的構造有著密切的關系,它與屋架選用的形式、滑輪梁的數量和布置、天橋的寬度、懸吊設備的品種、數量、位置、荷載都有直接關系。因此在做舞臺上部結構設計之前,必須先由業(yè)主和使用單位提出比較詳盡的設備型號、數量和工藝設計,再以此為依據展開結構設計,這才是合理的設計步驟。
過去許多劇場都把柵頂和滑輪梁做在舞臺屋架的下弦,這樣做設計和施工都比較省事,而且能降低一些造價,然而由于建筑人員不了解舞臺設備的技術參數,所以給舞臺懸吊設備的安裝、調試和使用中的檢修都造成極大的困難,甚至影響舞臺藝術水平的提高,實在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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