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nèi)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nèi)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nèi)容提示:
本次會議未否決或修改提案。
本次會議無新提案提交表決。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9 月 8 日上午九時整在上海好望角大飯店五樓周鳴廳召開了公司 2008 年度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由董事長顧有根先生主持。公司于2008年8月23日在 《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wǎng)站刊登了召開公司 2008 年度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與會股東及股東代表共49名,代表公司股份64399732股,占公司股份總額的11.5020%,會議召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公司董事、監(jiān)事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出席了會議,此次會議議案通過記名投票表決方式進行。
二、提案審議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共審議了一項議案。經(jīng)大會表決:審議通過《關于為全資子公司上海亞明燈泡廠有限公司增加貸款擔保額度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64397445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表決99.9965%;反對220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表決權0.0034 %;棄權87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表決權0.0001%。
三、律師見證情況
上海申達律師事務所田海星律師、賈來律師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本次股東大會召集、召開程序、表決程序及出席本次會議的人員資格均符合法律、《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guī)則》、《公司章程》的相關規(guī)定,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目錄
1、經(jīng)與會董監(jiān)事簽字確認的股東大會決議;
2、律師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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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中財網(wǎng)